question-icon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我家是农村的,最近村里在重新分配土地搞承包。我不太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国家在这上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承包期限、承包程序这些都有啥说法,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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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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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用益物权,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拿到了土地的承包权后,可以在这块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收获成果并获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制度依据,明确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模式。 关于承包期限,《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这给承包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能够有更长远的规划来进行农业生产。 在承包程序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严格的步骤。首先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然后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之后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再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最后签订承包合同。通过这些程序,确保土地承包的公平、公正、公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流转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比如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等。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这既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也能让承包户在不失去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获得额外的收益。 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赋予了权利人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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