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走私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个类罪名,它包含了多个与走私相关的具体犯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行为界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简单来说,就是不按规定通过海关,把不该进出境的东西弄进来或弄出去,或者该交税的没交,该办手续的没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各种具体的走私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如果有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轻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废物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构成走私废物罪。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走私罪涵盖的范围很广,不同的走私行为对应的罪名和刑罚都有所不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走私这条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