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关系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别人有一个委托事项,对方帮我处理一些业务,但我不太清楚委托关系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双方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委托事项没完成或者出了问题该怎么解决,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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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关系,通俗来讲,就是一方(委托人)把某些事情交给另一方(受托人)去办理的一种关系。在我国法律中,对委托关系有较为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这就明确了委托关系的基本定义和性质,即基于双方的约定产生,目的是受托人帮助委托人处理事务。 从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来看,委托人有权了解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同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等义务。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对于受托人而言,要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而且,受托人要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只有经过委托人同意,才可以转委托。如果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在委托关系中,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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