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法律对合同形式作出规定,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安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规定。 首先是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它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比如在菜市场买菜、在小商店买日用品等交易,很多时候就是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即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其次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合同能够明确记载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比如,在房屋买卖、企业之间的大额交易等情形中,通常都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是其他形式。其他形式是指除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形式,主要包括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以作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承诺,合同成立。例如,在停车场停车,车主将车停入停车场并接受保管服务,就可以推定双方成立了保管合同。沉默形式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的沉默已构成意思表示,由此使合同成立。比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总之,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规定较为灵活,以适应不同的交易场景。但为了避免纠纷,在进行重要的交易时,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