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与辞职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打算离开现在的公司,不太清楚离职和辞职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两者在流程、权益保障方面有啥区别,也不了解具体要遵循哪些法律要求,怕自己处理不当影响自身权益,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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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和辞职在法律语境中,虽然都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在概念、法律适用及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
离职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指的是劳动者离开当前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它包含了多种情形,如辞职、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等。而辞职则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辞职的基本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想要主动辞职,在正式员工阶段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单位,试用期则提前三天告知。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当涉及离职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符合法定情形,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例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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