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书面借据是怎么规定的?


书面借据,简单来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借条、欠条等,它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书面凭证。在法律中,对书面借据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从书面借据的成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书面借据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它的订立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只要能够明确体现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可。 其次,关于书面借据的内容,一般来说应当包含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的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这些内容是为了确保借贷关系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再者,书面借据的效力问题。合法有效的书面借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借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借款人不按照借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凭借书面借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书面借据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法院会根据借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来认定事实,并作出判决。 另外,如果书面借据存在瑕疵,比如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关键信息模糊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会结合其他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来综合判断真实的借贷情况。 总之,书面借据在民间借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在书写和使用书面借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其合法有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