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的法定要求有哪些?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批准逮捕的法定要求。 首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批准逮捕的基本条件之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含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其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意味着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是在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犯罪严重程度的进一步考量。 最后,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这里的社会危险性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当满足上述条件,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法有效防止这些社会危险性发生时,人民检察院就会批准逮捕。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也有特别规定。例如,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总之,批准逮捕需要同时满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以及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法定要求,并且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