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对其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我和我的伴侣同居多年,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伴侣突然去世了,他名下有一些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些财产呢?不太清楚同居关系在财产继承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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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财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同居人死亡后另一方是否对其财产有继承权,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的相关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指的配偶,是指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在法律上被认可的夫妻关系中的双方。 而同居关系,与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同。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由于同居关系未经过法律认可的结婚登记程序,同居的一方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中的“配偶”范畴。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居人死亡,另一方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例如,小明和小红同居多年,但未登记结婚,小红去世后,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小明无法作为配偶继承小红的遗产。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同居的另一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获得死亡一方的财产。如果死亡一方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给同居的另一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时,同居的另一方就可以根据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遗赠。比如,小张和小李同居,小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李,那么小李就可以依据这份遗嘱获得该房产。 此外,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同居的另一方基于对共同财产的共有权,是有权主张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例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登记在死亡一方名下,那么另一方可以提供出资证明等证据,要求分割该汽车。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继承权,但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财产,同时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也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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