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童工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我开了一家小工厂,前几天招了个看着挺成熟的员工,后来才发现他还不满16岁,属于童工。我很担心会有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非法使用童工具体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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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是指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给童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对童工身体伤害的治疗费用、因伤害导致的误工损失(如果存在的话)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比如,童工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在行政责任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刑事责任上,如果用人单位强迫童工劳动,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强迫劳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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