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子过户被骗,公证还有用吗?

我最近买了套二手房,过户时对方各种忽悠,后来才发现好像被骗了。之前过户还做了公证,现在就想知道这个公证还有没有用啊?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弄清楚这公证在这种被骗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保障我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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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子过户过程中如果被骗了,公证通常是没有用的。 首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意味着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简单来说,就是房子最终归谁,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好比一个本子,上面写着房子是谁的,那这个房子在法律上才真正属于谁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这就是说,只有登记了,房子的物权变动才是有效的。 而关于被骗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 也就是说,即便做了公证,但如果过户存在欺诈情形,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相关行为。一旦物权登记被撤销,那么这个登记就自始不发生效力。公证本身并不能改变物权登记的效力,只是对某些事实或行为起到证明作用,但当出现欺诈等足以推翻的情况时,公证就无法保障交易按照公证的内容维持下去。所以在二手房子过户被骗的情况下,公证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保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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