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医疗活动中,病历是对患者疾病诊断、治疗过程等情况的重要记录,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涂改、伪造、隐匿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上述病历问题,法律就默认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果患者因此受到损害,医疗机构要对患者的损失进行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是因为病历被破坏,使得正常的医疗过程难以还原,医疗机构应该为此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涉事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以规范医疗行业秩序。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例如,在医疗事故罪中,如果医务人员为了掩盖自己的医疗过错而故意涂改、伪造病历,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的,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对犯罪人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带来多方面的法律后果。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务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妥善保管和使用病历资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