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代持股份,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他人(显名股东)约定,由显名股东以其自己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虽然代持股份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但其中也隐藏着不少法律风险。
对于实际出资人而言,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股东身份不被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然而,实际出资人若要显名,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这意味着,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法成为公司的显名股东,从而无法直接行使股东权利。
另一个风险是名义股东可能擅自处分股权。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法追回股权,只能向名义股东请求赔偿损失。
对于名义股东来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如果公司存在债务问题,债权人可能会要求名义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虽然名义股东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但这无疑会给名义股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此外,代持股份还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在股权代持期间,可能会涉及到股息、红利等收入的分配,以及股权转让时的增值收益等。由于名义股东在法律上被视为股东,税务机关可能会向名义股东征收相应的税款,而实际出资人可能会面临重复纳税的问题。
为了降低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签订详细的股权代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股权归属、投资收益分配、股东权利行使、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实际出资人应当尽可能保留与代持相关的证据,如出资凭证、代持协议、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在必要时,还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代持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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