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不明有哪些法律风险?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然而,当合同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时,就可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些风险以及对应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中对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有重大影响的条款,比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这些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它们的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当合同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时,可能会产生以下几种法律风险。 第一种风险是履行障碍。如果合同对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约定不明,双方可能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交货地点,卖方可能不知道将货物送到哪里,买方也可能因为交货地点问题与卖方产生争议,导致货物无法按时交付,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意味着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履行方式和时间,可能会增加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 第二种风险是价格争议。在合同中,如果对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双方可能会对价格产生争议。比如,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可能就工程款的数额产生分歧,引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但是市场价格是波动的,不同的评估标准也可能导致价格差异,这就增加了双方达成一致的难度。 第三种风险是质量纠纷。如果合同对质量要求约定不明,在交付货物或者提供服务时,双方可能对质量标准产生争议。比如,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如果合同没有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性能要求,当产品出现问题时,买方和卖方可能就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产生分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但是不同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这也给双方解决质量纠纷带来了困难。 第四种风险是违约责任不清晰。如果合同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难以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和方式。比如,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当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时,出租方可能不知道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还是赔偿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这会增加解决纠纷的成本和时间。 为了避免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带来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主要条款明确、具体、可操作。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补充协议,明确相关条款的内容。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相关条款的含义和履行方式。总之,明确合同主要条款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和双方权益的重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