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给女方买衣服的钱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我准备结婚,在结婚前给女方拿了一笔钱去买衣服。现在我们之间有点矛盾,我有点担心这笔钱的性质问题。万一最后婚结不成了,这笔钱该怎么算呢?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结婚前给女方买衣服的钱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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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结婚前给女方买衣服的钱,通常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这笔钱是明确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女方用于购买结婚衣物等,在性质上可能更倾向于附条件的赠与。这里的条件就是双方能够顺利结婚。 若最终双方成功结婚,那么这个附条件的赠与条件达成,这笔钱就相当于完成了赠与,一般情况下女方无需返还。 但要是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虽然买衣服的钱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彩礼,但如果符合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达成的情况,男方是有可能要求女方返还这笔钱的。不过具体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当地习俗等因素,由法院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此外,如果这笔钱只是单纯的赠与,不附带结婚等条件,那么一旦交付给女方,所有权就转移给女方,男方通常不能要求返还。所以,结婚前给女方买衣服钱的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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