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分包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或者专业工程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在我国,对于工程施工分包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工程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 首先,关于分包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这意味着,合法的分包需要满足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分包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二是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除非总承包合同已有约定)。同时,主体结构的施工不能分包,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亲自完成,这是为了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对于分包的禁止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不仅会导致分包合同无效,相关单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再者,关于分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对于工程质量等问题要共同向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包单位也享有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等权利。 另外,在分包合同的签订方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这样可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分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分包行为的合法性,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