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经手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朋友的借条里做了经手人,当时也没多想就签了字。现在朋友好像还不上钱了,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就想知道,借条里经手人在法律上到底有啥规定,我需不需要替朋友还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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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条关系里,经手人是在借款过程中,受一方委托,办理借款相关事务的人,比如帮忙传递借条、转交借款等。经手人并不等同于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其主要作用是见证借款行为的发生,而不是承担还款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合同的相对性。简单来说,就是借款合同是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手人如果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要加入到这个借款关系中承担还款责任,那么通常是不需要对借款承担偿还义务的。 判断经手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在借条中的角色和相关约定。如果借条上仅仅表明经手人的身份,没有其他额外的保证或者债务加入的表述,那么经手人一般仅作为借款过程的证明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经手人在借条上有类似“愿意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自愿加入债务偿还”等明确的意思表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经手人就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张三受李四委托,从王五处接收了借款,并在借条上注明自己是经手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李四到期不还钱,王五一般不能要求张三还钱,因为张三只是经手了借款的交接,并没有成为借款合同的责任主体。但如果张三在借条上写明“若李四不能还款,我愿意代为偿还”,那么张三就要承担还款责任。 所以,作为借条中的经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被要求承担责任,经手人可以依据借条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法律责任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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