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之前受了工伤去申请认定,结果认定过程被中止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也不清楚到底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想知道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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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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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止是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法定情形,导致工伤认定程序暂时停止,待这些情形消失后,再恢复认定程序。 在《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明确了工伤认定中止的法律规定。其中,最为常见的情形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情况。比如,在一些涉及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存在争议,需要等待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决结果,此时工伤认定程序就会中止。这是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对于判断是否构成工伤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就无法准确判断职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另外,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也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就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定程序来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在这个过程中,工伤认定程序也会暂时停止。《工伤保险条例》中虽未明确提及,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除此之外,如果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伤认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也可能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法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因此会中止认定程序,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再继续进行。 了解工伤认定中止的法律规定,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职工在遇到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在中止情形消除后能够尽快恢复认定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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