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事项有哪些?

我准备去法院起诉一个案子,但是听说有些诉讼法院不会受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就怕自己的案子也在其中,到时候白跑一趟。所以想了解下,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事项到底有哪些呢?
展开 view-more
  • #诉讼受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事项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纠纷本质上属于行政诉讼范畴,比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等情况,而原告却错误地以民事诉讼来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会告知其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例如在商业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发生争议通过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一方当事人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若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会让其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再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像一些涉及到劳动争议的案件,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会让当事人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有一些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争议,也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要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 另外,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比如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而原告却向其他法院起诉,那么该法院会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最后,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重复起诉,浪费司法资源。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服,通常要通过申请再审等程序来解决问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