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债务。我不知道这些债务我要不要还,也不清楚民法典里对于债务继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需不需要替老人偿还所有债务。
展开


在法律领域中,债务继承是一个涉及财产关系和民事责任的重要概念。简单来说,债务继承就是当债务人去世后,其生前所欠的债务由特定的人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一条款体现了限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举个例子,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遗产,但生前有80万元的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要用这50万元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30万元,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法律也不禁止。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当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遗产时,也就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比如,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存在很多纠纷或者债务远大于资产,继承人经过考虑后决定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就不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在实践中,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精神,多个继承人应当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来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例如,有三个继承人,分别继承了被继承人遗产的20%、30%和50%,那么他们也应当按照这个比例来承担相应的债务。 此外,如果遗产已经被分割但债务还未清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