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让男方看着给彩礼,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我和女朋友准备结婚了,她家里说让我看着给彩礼,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要求或者规定,给多给少会不会有什么说法,也怕给少了女方家不高兴,给多了自己压力又大,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本身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强制性规定。简单来说,彩礼就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给另一方的聘金、聘礼。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如果女方以结婚为要挟,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严重超出男方的承受能力,或者这种索要行为违背了男方的真实意愿,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这种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 然而,如果只是女方让男方看着给彩礼,并没有强制要求具体数额,并且男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给予彩礼,这通常是被允许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一旦彩礼交付,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女方。 但在实践中,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对于彩礼的处理可能会产生纠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