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退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之前交了一笔定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继续了,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笔定金能不能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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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进行,先交一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定金退还方面,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那么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举个例子,你和商家约定买一台电脑,交了定金,但是后来你又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商家就可以不退还定金。 反之,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商家收了定金后,却无法提供约定的电脑,那商家就需要双倍返还你定金。 此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当返还。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这种情况下定金是要退还的。 还有,如果定金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应当返还定金。例如合同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无效,那定金自然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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