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用货币资金进行了投资,和对方约定好收取固定利润。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所以想了解下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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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投资收益方式,在法律上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这种投资模式可能会被认定为借贷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投资协议中约定不论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投资方均按照固定的比例或金额收取利润,不承担经营风险,那么这种投资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借贷。也就是说,这种所谓的“投资”更像是把钱借给对方,对方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在借贷关系中,对于利息的规定是明确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如果这种投资模式被认定为股权投资,那么投资人就是公司的股东之一。股东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但也要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如果是股权投资,收取固定利润的约定可能因违反公司法的利润分配原则而无效。 此外,无论是借贷还是股权投资,都需要遵循相关的合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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