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不能结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近亲不能结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为您解读这一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近亲。从法律角度来讲,近亲主要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就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育自己的长辈,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以及自己所生育的晚辈,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这些亲属之间存在着直接的生育与被生育的关系,他们的血缘是一脉相承的。 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相对复杂一些。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所说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向上数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这里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比如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像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从科学和伦理的角度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使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获得较多的相同基因,一些隐性的致病基因就容易在后代中相遇并表现出来,从而增加了某些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对后代的健康不利。同时,这也是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的需要。 如果近亲之间进行了结婚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