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资格的人去从事医疗活动,并且这种行为还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这里所指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该罪主体的核心部分。那么,哪些人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呢? 其一,根本就没有参加过相关医学专业学习和培训,完全不具备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人。比如说,一些没有任何医学背景的人,看到行医可能赚钱,就随便买些药品,在自家开个所谓的“诊所”给人看病,这种人显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其二,虽然学过一些医学知识,但没有通过国家统一的医师资格考试,没有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医师资格考试是国家对从医人员专业水平的一种认定,只有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才具备合法行医的基本前提。其三,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注册,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即使有了资格,如果不进行注册,也不能合法地开展医疗活动。比如有的医生拿到资格证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去办理注册手续就开始行医,这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对于一些具有一定医学专业知识,但超出自己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行医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例如,一个牙科医生去做外科手术,这就超出了他的执业范围,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不仅要看主体是否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还要看其非法行医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等等情况。 总之,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主要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