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倒卖房合同应该由谁来签订?
最近在考虑买套转售的房子,听说这种房子签合同挺复杂的,我就想知道转售倒卖房合同到底该由谁来签啊?我担心签错人合同会出问题,影响自己权益,想了解清楚这里面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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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售倒卖房合同通常应由委托人签订。 首先来说说为啥一般是委托人签。因为在转售倒房这种情况里,委托人往往是对房屋有实际处置权或者得到相关授权的人 ,由其签订合同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后续履行的可能性。 从法律依据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等条款。这意味着合同签订主体要明确,且合同条款要涵盖这些重要方面。如果不是合适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合同因为主体不适格而存在效力问题。 如果涉及企业对外签订转售倒卖房合同,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签字才能生效。具体有两种情况能让合同在法律上生效:一是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盖法人公章;二是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其中一方授权代理人签名,另一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同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一方要出具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函或者授权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人出具的代理人身份介绍信,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要由另一方作为合同附件。 总之,签订转售倒卖房合同,要确保签订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授权要求,这样才能保障合同有效以及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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