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我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金。现在对方没按时还钱,我想让他付违约金,但又担心合同里的违约金约定不合法。我想知道借款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到底合不合法,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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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借款合同里,违约金就是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需要向出借人支付的一笔额外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为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只要合同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然而,法律也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为了防止出借人通过过高的违约金条款获取暴利,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远远超过了因借款人违约给出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那么借款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通常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但要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合同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面临违约金被调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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