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探讨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形式,它类似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虽然没有资产的所有权,但实际上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承租人在进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和要点。 首先是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里的现值计算,需要使用租赁内含利率或合同规定利率等作为折现率。 其次是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合同规定利率等计算各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根据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不同,采用不同的分摊率。例如,如果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且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则应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分摊率。 再者是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与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折旧期间应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另外,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还可能会发生履约成本和或有租金。履约成本是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这些费用通常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最后,在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通常有三种选择:返还租赁资产、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和留购租赁资产。如果是返还租赁资产,承租人应注销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留购租赁资产,承租人应将支付的购买价款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总之,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