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商标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发生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时,侵权人通常需要承担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这三方面的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民事责任。商标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利,当商标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权人有权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而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常见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停止侵权就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等行为。赔偿损失则是根据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若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也难以确定,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其次是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侵犯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三种涉及商标的犯罪,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这些罪名的,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处以相应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
总之,侵犯他人商标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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