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受伤时承包人和发包人如何承担责任?


当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时,承包人和发包人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些基本概念。“发包人”就是把工作任务交给别人做的一方,比如把装修工程包出去的业主;“承包人”则是承接这个工作任务的一方,像承接装修工程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而“雇工”就是受承包人雇佣来具体干活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雇工和承包人之间是个人劳务关系,那么就要看双方在雇工受伤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过错。例如,承包人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导致雇工受伤,那承包人就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雇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受伤,那雇工自身也有过错,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如果是承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由承揽人(承包人)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者第三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包人存在选任、指示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发包人明明知道承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还把工程发包给他,结果雇工受伤了,那发包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实践中,如果雇工受伤,通常会先看承包人和雇工之间的关系性质。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是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就按照过错原则来确定责任。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划分责任比例。 如果各方对于责任承担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作出公正的判决。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各方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安全培训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