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在讨论电瓶车横穿马路被撞的责任划分标准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电瓶车作为非机动车,在横穿马路时也需要遵守这些规定。 如果电瓶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横穿马路,且信号灯显示为红灯,那么电瓶车驾驶者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存在明显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此时,电瓶车驾驶者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要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电瓶车横穿马路未确保安全。例如,没有观察过往车辆情况,突然横穿,导致机动车来不及刹车而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电瓶车驾驶者同样存在过错,可能会被认定承担部分或主要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过错,比如超速行驶、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机动车一方也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在实际的责任划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断。当事人对责任划分结果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