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义务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清算赔偿责任?


清算义务人,简单来说,就是对公司进行清算负有责任的人。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他们需要依法组织清算。如果清算义务人没有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清算赔偿责任。 从法律概念上理解,清算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当公司出现诸如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法定解散情形时,清算义务人就应当及时启动清算程序。这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债权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因为通过清算,可以理清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妥善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清算义务人的清算赔偿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比如在上海一中院判决的存亮公司诉蒋志东一案中,就是因为清算义务人没有及时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最终法院判决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予以支持。这是为了防止清算义务人逃避责任,保障债权人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总的来说,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赔偿责任是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公司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清算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清算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