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误工费该如何赔偿?


误工费指的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赔偿做了详细规定。 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方式如下: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也就是说,受伤期间少赚了多少钱,赔偿义务人就需要赔多少钱。比如您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受伤后三个月没工作,那么误工费就是15000元。这里需要您提供收入证明,像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要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假如您是做小生意的,没办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而您所在地区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6000元,您误工两个月,误工费就是12000元。 此外,误工时间也是确定误工费的关键因素。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比如您受伤后一直没康复,后来被鉴定为残疾,从受伤到定残前一天的这段时间都算误工时间。 当您需要索赔误工费时,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休假证明、收入证明等。然后可以先和赔偿义务人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