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审核退休的依据是什么?


人社局审核退休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年龄条件。一般来说,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这是正常退休的年龄标准。这一规定在《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明确体现。该办法规定了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应该退休,年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指标。达到这个年龄标准,是正常办理退休的基础条件之一。 其次是缴费年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就是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再者是档案材料。职工档案是人社局审核退休的重要参考资料。档案中记录了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岗位变动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确定职工的退休年龄、工龄以及是否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等都起着关键作用。例如,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档案中会详细记录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和工种名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最后是特殊工种认定。如果职工从事的是特殊工种,还需要符合特殊工种的相关认定条件。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并且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审核时会查看档案中关于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记录,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按照特殊工种的政策提前办理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