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班不给三倍工资违法吗?
清明假期我被安排上班了,但公司没给三倍工资。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我辛苦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就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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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清明节属于法定休假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法定休假日,就是指国家规定的一些重要节日,清明节就在其中。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清明节安排劳动者上班,就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能用调休来代替支付三倍工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在清明节安排劳动者工作却不给三倍工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三倍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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