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入“太低”就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我现在收入确实很低,维持自己的生活都有点困难。但前妻要求我支付抚养费,我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收入低的情况,是不是就可以不承担抚养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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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支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收入“太低”是否就可以不承担抚养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当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 然而,收入“太低”这种情况确实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一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收入过低甚至难以维持自身基本生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不承担抚养费,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当一方收入“太低”时,应当积极与对方协商,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等材料,争取达成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方案。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例如,可能会判决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或者延长支付期限等。但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收入低,也不能完全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因为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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