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伤认定操作规程是怎样的?


在了解洛阳市工伤认定操作规程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首先,申请主体和时间是很重要的一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洛阳,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要先向洛阳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一般情况下,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总之,洛阳市工伤认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职工在遭遇工伤后应及时按照规定申请认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