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判决书以哪个时间为结案时间?
我有个官司,法院说用邮寄的方式给我送达判决书。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这个邮寄判决书的话,到底以哪个时间来算这个案子结案呢?是法院寄出的时间,还是我收到的时间,还是其他时间呀?我想弄明白这个时间界定。
展开


在法律中,结案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关系到案件流程的终结以及后续一些法律权益和义务的确定。对于邮寄判决书而言,要明确结案时间,首先要区分不同程序的案件。 对于一审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判决书有多种方式,邮寄送达是其中之一。当采用邮寄送达判决书时,通常以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来确定送达时间。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上诉期届满后,这个案件才真正结案。上诉期是自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民事判决的上诉期是十五日。也就是说,从当事人签收判决书那天开始算十五天,如果这十五天内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上诉,那么这个一审案件就算结案了。 对于二审民事案件,二审是终审程序,判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样,以当事人签收邮寄的判决书的日期为送达时间,一旦签收,案件就结案了。 而在刑事案件里,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判决书,也是以被告人签收的日期确定送达时间,若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上诉期满案件就结案。二审刑事判决也是一经送达即生效,以签收日期作为送达时间,送达后案件结案。 所以,一般情况下,邮寄判决书是以当事人签收判决书的时间来确定送达时间,再结合上诉期等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结案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