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不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吗,无能力支付者逃匿是否依法入罪?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恶意欠薪不还以及无能力支付者逃匿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严格规制的。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这两种情况是否会被依法入罪。 首先来解释一下“恶意欠薪”。通俗来讲,恶意欠薪就是雇主明明有能力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却故意不支付,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这个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恶意欠薪入罪有几个关键条件。一是有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行为表现,比如转移公司财产、老板直接跑路等;二是涉及的劳动报酬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不过目前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所不同;三是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接下来看看无能力支付者逃匿的情况。即使雇主确实暂时没有能力支付工资,但如果他选择逃匿,同样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因为逃匿这种行为本身就体现出了其逃避支付工资责任的故意,符合《刑法》中“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一情形。只要满足前面提到的数额较大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两个条件,也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遇到恶意欠薪或者雇主逃匿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有关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雇主支付工资。如果雇主拒不执行,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这样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的劳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