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对方房产,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我在婚内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了 对方,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之前赠与的房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分,是完全归对方所有,还是我也能参与分割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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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内赠与对方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赠与,通俗来讲,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无偿送给别人。在法律上,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对于房产赠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婚内赠与房产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从法律层面上,该房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方。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给对方,一般会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能要求分割。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若赠与房产时附有条件,比如要求双方共同生活一定年限等,而受赠方违反了这些条件,赠与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合同,但还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 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有可能撤销赠与,该房产仍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婚内赠与房产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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