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的房子是否可以住?
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不太清楚现在还能不能继续住在里面。我也没收到其他额外的通知,就是知道房子被查封了,我现在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还能不能住在这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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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房子,其实就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房屋的产权进行限制,防止房屋所有人随意处分该房屋,比如不能随意买卖、赠与等。一般来说,法院查封房子有两种情况,不同情况对于能否居住有不同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活封。活封指的是房子被查封了,但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人是可以继续居住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如果这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用房,即使被查封了,依然可以居住。 第二种情况是死封。死封通常是法院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可能会贴上封条等,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允许居住的。因为死封往往是为了防止房屋被破坏或者转移相关物品等。一旦法院明确告知不能居住或者采取了不允许居住的措施,居住者就不能再继续居住了。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妨碍司法执行,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法院查封的房子能否居住,要根据具体的查封情况和法院的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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