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天又离婚,彩礼与嫁妆该如何处置?


在结婚七天又离婚的情况下,彩礼与嫁妆的处置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彩礼的处置问题。彩礼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结婚七天又离婚的案例中,如果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况,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支持。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例如,男方为了给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就可能符合生活困难的情形。 接着说嫁妆的处置。嫁妆一般是女方在结婚时带到男方家的财产。从法律性质上讲,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那么这通常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要是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方,那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结婚七天又离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处置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