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财产如何分配以及财产所有权如何确定?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和财产所有权的确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婚姻财产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结婚后,通过双方努力获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工作的工资收入,共同经营的店铺获得的利润等。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在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也只归该方所有。 当涉及到婚姻财产分配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有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况下,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分配和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可以在婚姻关系中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总之,婚姻中的财产分配和财产所有权的确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法律途径解决,都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