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且怀孕了,彩礼需要退还吗?
我和对象结婚了,现在我也怀孕了,可对方家里突然要求我退还彩礼。我很困惑,我们都已经结婚了,而且我还怀着他们家的孩子,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要不要退还彩礼呢?我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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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婚且怀孕时彩礼是否要退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彩礼的定义。彩礼通常是指在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这是一种具有习俗性质的财物赠与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结婚且怀孕的情况下,一般不符合上述应当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因为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大概率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同时怀孕也说明婚姻关系处于正常的延续状态。 不过,如果男方能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比如为了筹备彩礼而背负巨额债务,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即使结婚且女方怀孕,在离婚时,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女方适当返还部分彩礼。但这也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另外,如果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举办了民间的结婚仪式且女方怀孕,此时彩礼的退还问题就需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一般来说,女方怀孕这一情况在法院审理时会被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可能会适当减少退还彩礼的数额。总之,结婚且怀孕时彩礼是否退还,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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