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没孩子现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我国,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到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与处理。首先要明确,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时的分割。而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进行合理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 然而,在实际的财产分割中,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那么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虽然你们结婚三年没有孩子,但如果存在女方处于弱势地位等情况,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考虑照顾女方。并且,对于一些难以分割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等,可能会通过折价补偿等方式来处理。总之,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