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和别人有小孩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已经结婚了,但和婚外的人有了小孩,我很担心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重婚罪,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是不是只要结婚后和别人有小孩就一定算重婚罪呢?
展开


要判断结婚后和别人有小孩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先了解重婚罪的概念。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法律上的结婚,也包括虽未进行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而不是单纯看是否和别人有小孩。 结婚后和别人有小孩,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如果仅仅是有了小孩,但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关系,那么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例如,只是偶然发生关系导致有了孩子,但双方之后并没有以夫妻身份共同居住、生活,对外也没有宣称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一般就不属于重婚罪。 然而,如果结婚后不仅和别人有了小孩,并且和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比如,两人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购置房产,共同抚养孩子等,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而不是有没有小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