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提交哪些材料。怕到时候材料准备不全耽误事儿,想问问协议离婚时,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没有必须要准备的东西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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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两个证件是用来证明您的身份和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能体现您的家庭关系和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则是全国通用的个人身份凭证。
其次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它来确认你们的婚姻状态。
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文件,它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进行明确记录。比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由谁承担等内容都要在协议书中写清楚。
另外,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了上述提到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为了确保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建议您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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