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诉讼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资料。对于原告来说,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这是为了证明你是适格的诉讼主体,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明材料也是需要的,方便法院确认被告的身份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其次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资料。例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报警记录能够证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大致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伤情照片则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受伤的程度。如果是因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感情破裂,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人证言可以由了解情况的人提供,视听资料如照片、视频等能更直接地证明事实。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资料也很重要。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以确定子女的身份信息和年龄。同时,还 需要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用于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为法官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提供参考。
最后,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的相关凭证。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资料能够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便于法院进行公平的分割。
总之,在诉讼离婚时,准备充分、准确的资料是非常关键的,它有助于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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