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拒收证明该怎么开?
我收到供应商开的发票,发现发票上有些信息有误,想让他们重新开。对方说要我提供发票拒收证明,可我从来没开过这东西,完全不知道格式和内容该怎么写,有没有规范的开具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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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拒收证明是在购买方对收到的发票存在问题,如发票信息错误、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等情况,需要拒收发票时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它是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的合法依据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有合理的证明资料。发票拒收证明就是其中一种有效的证明。 开具发票拒收证明,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标题,应明确为“发票拒收证明”,让接收方一眼就能知晓文件的性质。 其次是拒收方和销售方的基本信息。拒收方要写明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销售方同样要注明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确保了证明的主体明确,便于税务机关和相关方核实。 然后是发票的详细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等。准确的发票信息能清晰指向被拒收的发票,避免混淆。 接着要说明拒收理由,比如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错误、税号有误、货物名称与实际不符等,理由需清晰、具体。 最后,要有拒收方的盖章和日期。盖章表示该证明是经过公司认可的,日期则能明确拒收的时间点。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示例: 发票拒收证明 [销售方公司名称]: 贵公司于[开票日期]开具给我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为[发票号码],金额为[金额],税额为[税额]。由于[具体拒收理由],我公司现拒收此发票。请贵公司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拒收方公司名称] [日期] 开具发票拒收证明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同时,及时将证明提供给销售方,以便其尽快处理发票问题,避免影响双方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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