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当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首先,最重要的是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书面文件,它就像是你向法院表达诉求的“说明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这就好比你要向法院讲清楚为什么要让对方还钱,具体要还多少,以及对方可能有哪些财产可以用来还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0条,申请执行书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之一。 其次,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也是必不可少的。生效法律文书就是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它是你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就像你手中的“尚方宝剑”,证明你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没有它,法院就无法确定你申请执行的具体内容和依据。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需要提交。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这是为了让法院确认你的身份,确保你有资格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委托代理手续包括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就像是你给代理人的“任务清单”和“权力范围”。这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申请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去法院申请执行,所以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有合法的委托手续。 此外,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也可能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如果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你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有助于法院更快地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并进行执行。如果是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还需要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