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国,领取房产证是房屋产权人获得合法产权的重要步骤,所需材料会因不同的购房情况有所区别。 如果是购买新建商品房,通常需要以下材料。首先是盖章的申请表,这个表是用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用的,它相当于一份申请凭证。其次是房屋买卖合同,它是证明你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的重要文件。然后是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这是对房屋具体信息和价格的最终确定。还有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这些材料是用于确定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等信息。另外,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也是必不可少的,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后期维修的资金,契税是购买房屋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最后,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如果你是和他人共同购买的房屋,就需要提交共有协议来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 对于购买二手房,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这是用于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的表格。还有申请人身份证明,这和新房要求一样,是证明你身份的文件。房屋所有权证,这是原房主对房屋拥有产权的证明。此外,买卖合同、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等材料也需要准备。 相关法律依据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